
1.2023年江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合集 篇一
工程价款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
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所应结算的工程价款就越多,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地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有利于准确掌握工程进度。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对于承包商来说,只有当工程价款结算完毕,才意味着其获得了工程成本和相应的利润,实现了既定的经济效益目标。
2.2023年江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合集 篇二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合同双方应该在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中选定下列两种结算方式中的一种,作为进度款的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3.2023年江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合集 篇三
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商编制,监理(业主)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的承包商编制,在总承包商审查的基础上,监理(业主)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商编制,监理(业主)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业主、承包商签字盖章后有效。
4.2023年江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合集 篇四
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合同专用条款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
价款结算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业主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商应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如果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业主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5.2023年江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合集 篇五
建安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材料往来,可以按以下方式结算:
(1)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业主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商预付备料款,并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备料款的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等)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
(2)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视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如果招标文件规定业主供应的材料不计入投标报价内,则这一部分材料只办理交接手续。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按照某一价格计入投标报价内,则应该在进度款中或合同约定的办法扣除其这一部分材料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