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须于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点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线填报打印《报名表》,逾期则无法申报。务必按照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提供本人信息,报名表须经过本人核实、确认、签名后生效,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不得修改。
2.报名条件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2.报名表中的单位名称按照工作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3.执业类别按照执业证书上执业类别信息填写,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4.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照片的具体要求,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确认,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要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表签署姓名,上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6.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落实诚信承诺主体责任。考生诚信承诺书须由考生签署姓名,并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盖章。
3.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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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来源
原文标题: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海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sjkw.qinghai.gov.cn/ywgl/renshichu/tzgg/2023/04/03/1680492732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