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服务时间
自1月15日寒假开始起,除1月31日至2月6日(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六)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服务内容
1.开展“教学值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要根据本校规模,合理安排适量学科教师进行教学值班,为学生答疑解问;高三年级可统一安排线上教学。
2.鼓励教师发挥自身特长,开设单元式、专题式辅导讲座,每次讲座时间不超过30分钟。学校提供菜单式服务,学生自主选择。
3.教师参与寒假拓展服务的,学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标准为其发放补贴。
寒假期间学校值班值勤、疫情防控等工作按有关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