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按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