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包头医学院关于赴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招聘中应聘人员面试考核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了前期资格审核、面试及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二、受理方式
1.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它问题,请书面向包头医学院人事处(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北31号包头医学院行政楼412办公室)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2.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受理电话:人事处:0472-7167879、716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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