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漳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一批爱岗敬业,扎根农村的村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选聘全县公办村卫生所25名村医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愿意扎根农村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村医工作的疾病。
3.选聘村医的年龄,男的57周岁以下、女的52周岁以下。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的乡村医生,或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经县卫健局注册的乡村医生。
5.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户籍关系和常住地在本村或本乡镇的村医。
三、待遇
经过考核择优选聘的村医享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四、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的上班时间,逾期不受理。
五、报名地点
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一寸照片三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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