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时间:
8月22日省考鉴定2020年8月19日9:00--2020年8月20日24:00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有关事项
(一)为保证考试质量,每工种报考人数需达到10人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条件的工种,将对报名人员予以退回,不再组织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不适的情况,务必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提前到相关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向考场工作人员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
(四)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应根据当地防疫指挥部最新要求提前计划好行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避免耽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