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现对10名拟录用人员(第一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人员详见http://lsz.e21cn.com/newsDetail/19687.html)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或面谈。
监督举报电话:0834-3866401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