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安顺市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的通知》(安市教通〔2020〕2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现将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龙潭街道城区小学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学校
关索街道中心小学(银城校区、一小老校区、原党校校区)、关索街道第二小学、县实验小学、龙潭街道第二小学(原关索街道第四小学)。
登记对象
1.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购房入住人员随迁子女。
2.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自建房入住人员的随迁子女。
3.调入(考录)到学校服务范围内单位工作人员随迁子女。
4.支援湖北新冠肺炎医疗队成员子女。
5.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
6.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现役军人的子女。
7.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孤儿。
8.在学校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
9.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工商企业、服务机构固定务工的人员随迁子女。
登记对象年龄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登记条件及提供相关材料
(一)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购房入住的。提供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购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合法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自建房入住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合法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适龄儿童父(母)因工作需要调入(考录)到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提供调动、考录文件或单位证明公函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人员。提交2020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五)适龄儿童父(母)是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适龄儿童是孤儿的。须出具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适龄儿童属于集体户的。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记在关索街道中心小学、关索街道第二小学、县实验小学、龙潭街道第二小学(原关索四小)学校集体户上。
(八)适龄儿童父(母)是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工商企业、服务机构固定务工人员的。需要提供:
1.外出务工证明:原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开出的外出务工证明。(需加盖公章)
2.务工合同:与用工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务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明: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经现在居住地的社区签署意见盖章。
(九)除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说明:查验原件,必须是机打户口簿,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父母页、适龄儿童页)。
2.文化户籍编号(户籍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出具)。
3.儿童预防接种证(查原件)。
登记及审核
(一)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0日-7月26日
(二)登记方式
在统一时间实行网上登记,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
操作流程: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登记界面——填报学生及监护人信息——检查信息正确无误点击“提交”
(三)审核
7月29日—31日,申请入学人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申请学位,现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入学申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要签定自愿服从就近调剂入学承诺书。现场审核结束后,将进行实地核查,对实地核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申请。
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审核期间,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须自备口罩,扫健康码显示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进行审核。
登记须知
1.由于关索中心小学(银城校区)、关索中心小学(一小老校区)、关索中心小学(原党校校区)、关索二小、关岭县实验小学、龙潭二小学位有限,目前还不能完全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县教育和科技局将统筹安排到关岭三中(小学部)、龙潭二小(摆布校区)就读,并在规定时间到相应的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视为放弃,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购房和自建房的按房产证地址,务工经商的按照租住房地址),一个学生只能申请就读一个学校,多选无效,登记表将作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凡是在登记期间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返回原籍就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工商经营户及个人,一经查实,报相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4.规定的时间内未登记的不再给予报名。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51-37228718(督导室),0851-37220199(教育股),0851-3722333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