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考生:
茂名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6月29日起开始发放。请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证窗口领取,代领人需出示代领人和被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668-3916623。
办公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发证窗口。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