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已下发到我州。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到甘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取。
二、其他专业证书到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22号农牧大楼七楼710室)领取。
三、应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日领取。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