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计职称考试>导航 > 备考辅导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仲裁裁决

2020-06-11 09:51: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当你真正想完成一件事时,根本不会在意别人是否看到。备考漫漫长路,®无忧考网和你一起默默地走下去。®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前答疑:仲裁裁决”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请关注®无忧考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提问:

  【仲裁裁决】自行和解,做出裁决书后后又反悔的可以再申请仲裁吗?

  答疑回复: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也可以根据原来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您也可以结合这个图来理解:

会计职称考试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