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计职称考试>导航 > 备考辅导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包装物

2020-06-10 15:21: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备考是一种经历,也是一种体验。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为帮助大家备考,©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包装物”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请关注©无忧考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提问:

  【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是什么意思?】

  答疑回复:

  因为有的包装物在用的时候是会磨损、损耗的,所以销售方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时候先按一定的价格(较低)卖给购买方用,再收一定的押金,如果购买方返还了包装物,那么就退了押金。比如一个包装物价值是100元,在销售货物的时候,包装物作价50元销售了,押金50元,如果购买方还了包装物,那么销售方,也就是纳税人仅针对当时作价的50元计算了消费税;如果没还,那么收取的50元押金也要缴纳消费税。

会计职称考试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