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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06-10 15:20: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有时候,你必须一个人走,这不是孤独,而是选择。我们时时刻刻都在选择,你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就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为帮助大家备考,©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请关注©无忧考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提问: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不能抵扣吗?开专票抵扣不了怎么办?

  答疑回复:

  是不能抵扣的,但是不属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范围。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

  (2)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3)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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