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根据《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如因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的规定和笔试结果,决定对部分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随后组织合并岗位考生择岗、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绍兴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五泄路172号)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
4.有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当天8:00前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到(遗失准考证者可到原报名系统平台打印),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候试室。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为体现公平,考生进入候试室后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面试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上交统一保管。否则视作违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根据抽签结果依次进行面试。
二、择岗
1.参加对象:详见附件3,其中部分笔试成绩并列人员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名单。非合并岗位人员不参加择岗。
2.时间地点:2020年5月15日下午13:00,绍兴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五泄路172号)。
3.参加择岗的考生请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到(遗失准考证者可到原报名系统平台打印)。
4.非护理类考生请在当天中午12:30前、护理类考生13:30前到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不递补)。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我市防控办文件要求,从武汉来绍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核酸和血清检测报告,或服从我市安排到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血清检测。
2.对吉林省吉林市来浙人员,要求其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绍后第一时间到越城区三江新冠肺炎检测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正常流动。
3.其他外地来绍考生进入我市有关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地点)将实行“健康码+测体温”。
4.如考生身体状况未能达到我市防控办相关要求的,集中隔离期未结束的、综合服务点检测报告未出的,均不能参加本次面试和择岗。
5.如省、市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本次面试、择岗、体检务请考生佩戴口罩,面试、择岗期间非考生本人及车辆不得入内。
6.参加面试和择岗的考生,请编辑信息“姓名+岗位+手机号码”发送到sxwsgp@126.com邮箱。
四、体检
体检安排在5月22日上午,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医院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具体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落实。体检标准按《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咨询电话
0575-85080558,0575-8508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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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成绩公告.xlsx
面试人员名单.xlsx
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