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的企业类型和申请条件
1、美国EB-5投资移民可以投资的企业类型
(A)新的商业企业的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C)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新企业必须保证能至少运行两年以上,如果新企业连续亏损难以维持二年,投资人可能会得不到移民绿卡。
2、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扩展阅读:美国结婚移民介绍
一、美国结婚移民CR1CR1/IR1签证申请政策
美国结婚移民CR1签证指在美国长期居住的申请人为已婚的在中国的配偶配偶和跟随子女申请移民,配偶签证类型为CR1签证,结婚两年申请则为IR1签证;跟随子女签证类型为CR2签证,结婚两年后则为IR2签证,此类签证申请需要婚姻合法并且真实,美国申请人需在居住地的移民处理中心提交申请,此类申请是美国公民婚姻审理最普遍的方式,I-130的批准在美国完成,随后申请个案转到广州领馆,面试和体检均在国内完成,受益人获得移民签证后,需在婚姻到两年前三个月提交IR的申请。一般来讲,此类CR1申请通常伴随申请K3签证。
二、美国结婚移民CR1CR1/IR1签证申请流程:
1、美方申请人在移民局入纸申请
2、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3、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4、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5、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6、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7、中方受益人收到三号邮包
8、填好三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9、资料转到广州领事馆
10、领事馆发放四号邮包(安排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