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时效
1.时效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2.超过时效起诉
如果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注意】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知识产权诉讼时效的制定依据是《民法通则》,我国已经生效实施的《民法总则》已将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为3年,有关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依照《民法总则》的规定。
二、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1.案件的管辖
2.举证责任
涉及新产品制造发明专利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负有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举证责任。
3.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诉讼中知识产权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
4.诉前责令停止有关行为
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已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或者专利权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