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暂停现场领取证书。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办理流程:
1.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领取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2.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或自行递交至小木桥路680号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3.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4.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交易服务科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7室
邮政编码:200032
联系电话:54614788-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