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2.公示时间:从2020年2月18日起到2020年2月26日止,共7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0757-86335435;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57-86292671;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邮政编码: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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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拟聘人员名单(第三批).pdf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