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市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办理,请考试合格的考生自2019年12月24日(周二)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梅园路5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9号)领取合格证书。
代领证书的需携带本人和考生的身份证件原件。
领证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63-2719277。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