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汕头市2019年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已到,请汕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地址: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服务窗口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电话:0754-88489856。
【注册管理办法】
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