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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安排

2019-11-21 09:39:0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获悉,2020年新疆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安排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至2019年12月10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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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鉴定工作,明确工作安排,现就1月份统一鉴定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统一鉴定时间及鉴定方式

  (1)鉴定时间:

  2020年1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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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鉴定方式:

  均为纸笔作答。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1至2019年12月10日。各报名受理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数据上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四、2019年9月参加统一鉴定三、四级单科补考考生,一、二级单、双科补考考生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核,全科补考考生均需按照新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五、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认真审核考生资格,严格执行新的申报条件,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要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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