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地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办〔2017〕20号)精神,为便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在我市居住或者工作的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在我市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