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四川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现已发布,2019年四川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7月29日-8月22日,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无忧考网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述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9年四川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2日,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2.该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px*413 px,尺寸2.5 cm *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如身份变更,请上传身份变更证明材料;如系军人,请上传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由资格审核部门人员人工核查。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自然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核验。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报考人员监督;凡有举报投诉的,将由报名点所在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若复核确认其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