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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9月22-27日

2009-10-03 09:00:00 来源:网络资源
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时间:9月22-27日,连续五个工作日进行,凡是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据悉,此次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到海口市各区教科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到海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认定。海口秀英区教科局电话为68668714;龙华区教科局电话为68534089;琼山区教科局电话为65894282;美兰区教科局电话为65321276;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为6852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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