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发放通知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已到,请近期本人携带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到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市人事考试中心311室(市人才市场、港城110对面)领取。
如需代领,必须两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否则不予代领。
领取时间:2019年6月3日起发放。
正常工作日领取时间:(上午9点-11点30,下午15点00-17点30)。
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