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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9-04-01 14:57: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19年湖北注册计量师报考工作现已启动,报名时间:4月2日-14日,考试时间:6月15日、16日(一级),6月15日(二级),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应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一科”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日9:00—4月14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4月2日—4月15日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4月2日9:00—4月16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6月10日9:00—6月16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9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19年6月16日

  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区设置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五、报名、审核及缴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制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生报考须知及报考书并在网上点击同意确认。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查出或经举报查实,将取消成绩、停发证书,严重违纪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持规定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免1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4.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

  审核地点详见《报名表》。

  各地在组织报名审核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不得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三)审核地点。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 省直审核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市州审核点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一级注册计量师免1科 省直审核点 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市州审核点 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地点详见报名表)

  (四)网上缴费。

  老考生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新考生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2个科目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2个科目70元/人·科,《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75元/人·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68元/人·科。

  八、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信息通报考生单位,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考生报考须知

  一、考生界定

  报考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异地考生”是指2018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时需按新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24日—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须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7—87136520、15002761090

  联 系 人: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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