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历;
(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4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药政科(平安区新平大道193号),咨询电话0972-8613919。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应聘人员尚未将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提供省级相关部门提供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未接受过全科医生相关培训的,提供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并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证明(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
4、提交《海东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
考核测评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全科医师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操作,按照专业理论知识(占60%)、专业技能操作(占40%)进行测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按笔试的方式统一进行测评,专业技能操作由报考专业考官现场评分。考核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宣布成绩。考核测评不设开考比例,拟聘人选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录取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达满额为止),后一名录取名额分数若出现并列时,另行组织进行技能测试,决定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参照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附件:1.海东市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