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端正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要求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边远地区艰苦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向类专业类别条件应符合岗位设置要求。报考党政干部储备人选类岗位的还要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报名程序
1.3月27日上午8:30分,黑龙江大学体育馆主馆;2.3月30日上午8:30分,齐齐哈尔大学体育馆。
招聘流程
1.报名表投递。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单位概况、培养使用、工资待遇等方面信息,结合自身专业方向,选择心仪岗位,填报并投递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报名表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后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面试相关事宜。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综合考察。各用人单位形成考核组,对在校园招聘中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考察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已签订岗位,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培养使用
“优生”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待遇。经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的,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党政干部储备人选类培养方向的“优生”在试用期内,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及能力特长,二次分配到相关部门急需工作岗位,并由市委组织部对“优生”进行管理,表现突出的及时或破格提拔为副科级、正科级,也可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系统,并继续优先培养和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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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9年齐齐哈尔市“优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2019年齐齐哈尔“优生”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