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校长1名,副校长1名。
二、聘期及薪酬待遇
校长、副校长实行聘用合同制,聘期3年(首个聘期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校长、副校长实行年薪制,并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经费由任职学校承担。年薪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础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校长、副校长无行政级别,如要进入平凉市正式教师编制序列,须符合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品行端正。
2.具有胜任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整外部环境。
3.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关心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认同陕西师范大学的合作办学与人才培养理念,认可学校办学章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管理方法科学。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应聘校长者应具有20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中学校长岗位任职经历;应聘副校长者应具有10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中学副校长岗位工作经历或4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所从事管理工作在单位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映好。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62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4.能全职负责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工作,不得兼职(兼任)其他工作。
注:特别优秀者,以上1-3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及办法
1.报名:应聘者填写《校长、副校长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校长、副校长应聘登记表》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业绩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发送到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市教育局。
2.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对应聘人员的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通过资格现场审查的应聘者直接参加心理测试笔试(现场审核、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
电话:029-853032010933-8226663
电子邮箱:
陕西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办公室sdbx@snnu.edu.cn
平凉市教育局183014591@qq.com
联系人:张老师17766668531
郑老师1380933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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