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的本质在于解决民事纠纷,因此要正确理解民事诉讼,应先理解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实践中我国民事纠纷通常有四种解决途径,即和解、诉讼外调解、仲裁、民事诉讼。
(一)和解
和解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执的行为。
(二)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组织下,就民事纠纷进行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
成解决民事纠纷协议的行为。
诉讼外调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法院和调解组织都有权处理的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组织调解的,由调解组织调解;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自行和解、向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仲裁协议、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纠纷。
一方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主管。
(三)民商事仲裁
民商事仲裁是指民商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民商事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对
民商事纠纷予以裁断的行为。
(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
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