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18年度西藏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参加2018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审核的人员,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由本人领取),到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1号窗口(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领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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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