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11月19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以报名企业为单位,由负责建造师管理业务的专人统一领取。
三、领取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提供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照片(二寸免冠彩照一张,须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的照片同版)。单位介绍信需写明领取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合格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四、领取地点: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74号)一楼。
五、联系电话:3238136323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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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