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8年第三批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签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已经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请该批通过人员于2018年11月14日起,带注册证书到注册中心办理签章事宜。
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509室
联系电话:0371-63868216
联系人:李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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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一、证书效力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注册规定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三、换证条件
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满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的其他注册条件。
【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