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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沈阳市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及政策待遇

2018-10-11 12:01: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2018年辽宁沈阳市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0日16:00,©无忧考网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按计划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按计划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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