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下半年实施英语二、三级。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英语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
(一)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二、三级翻译英语笔译、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英语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表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相应科目:
1.二级翻译英语笔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2.二级翻译英语口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