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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河北翻译资格报名条件【已公布】

2018-08-16 17:17: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8下半年河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18下半年河北翻译资格报名条件已公布,9月4-17日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考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见附件,可从网站下 载、复印使用。

  (三)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同声传译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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