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含义和业务范围
(1)含义:
珠澳跨境工业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珠海经济特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跨越珠海和澳门关境线,由中国海关和澳门海关共同监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功能:(重要考点)
既具备保税区的功能,又具备出口加工区的功能。既可以从事保税物流,又可以从事保税加工,还可以从事国际贸易,是海关综合保税监管的特殊区域。
(2)业务范围:
①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参见教材117)
②禁止的范围
2、海关监管
(1)对园区的监管:实行封闭式管理
(2)对园区内企业:实行电子帐册监管制度和计算机联网管理制度
(3)对加工贸易的管理:
区内企业自开展业务之日起, 应当每年向珠海园区主管海关办理报核手续,珠海园区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报核申请之日起30天内予以核销。有关单证至少保留3年。
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区内加工贸易货物内销不征收缓税利息。
(4)对特殊情况
遭遇不可抗力,海关监管货物被盗窃,区内企业分立、合并、破产的,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海关。
(5)对区内企业之间货物流转的管理
可以在区内自由流转,向海关备案。
(6)下列货物进出园区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查验后,园区企业可以指派专人携带或者自行运输:(与保税物流园一样)
(二)报关程序
1.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海关对园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1)境外进入珠海园区的货物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保税:
① 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② 转口贸易货物、在珠海园区储存的货物和展览品、样品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免税:(考点,掌握)
①进口珠海园区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设备、物资等;
②进口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维修零配件、建设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
③进口珠海园区行政机构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机器所需要的维修零配件。
④从珠海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一样,参见教材P288)
2、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1)珠海园区货物运往区外,视同进口。
由区内企业填制“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区外收货人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向珠海园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2)进区
货物从境内区外进入珠海园区视同出口。
课下同学们总结:
对于“从境外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在哪种监管模式下是免税,什么情况不能免税。
第1个是112页出口加工区;(或P288)
第2个是120页珠海园区
第3个是135页保税物流中心A型
第4个是138页保税物流中心B型
第5个是142页保税物流园
第6个是145页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珠海园区、保税物流园区一样,免税
※保税物流中心A型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样,不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