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考生可以到随州市人事考试院领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对象
报名点选择“随州”的考生。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的成绩单);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三、领证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领证地点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东路195号)。
咨询电话:0722-3228567
【考试成绩管理】
1、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2、考试成绩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或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或者由当地人事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当地区范围内有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