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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未婚证明范文【三篇】

2018-07-02 11:31: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未婚证明又叫做”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下面是©无忧考网整理分享的民政局未婚证明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一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

  ××,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为:,现住**市区,至×年×月×日未曾登记结婚。

  特此证明!

 

篇三

  声明人:***,女,一九**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广东省****(详细地址)。

  本人,在些声明如下:

  我,***从未在任何地点与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结婚。

  本人确认以上声明内容属实,并愿承担因声明内容虚假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证书(20xx)*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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