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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检察院系统公务员加试科目说明

2009-09-02 21:22:00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在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报考检察系统法律、法学专业检察工作人员职位、汉语言文学专业、中文专业检察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除参加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外,加试《检察专业知识》(见《2010年黑龙江省招考计划表》)。《检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计入笔试总分。《检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检察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省检察院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分,作为资格条件,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能测试标准为:10米×4往返跑13.1秒以内(含13.1秒),1000米跑4分30秒以内(含4分30秒),俯卧撑完成8个以上(含8个),立定跳远2.0米以上(含2.0米)。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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