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摄影及相近专业,取得相应学位。
4.报考人员在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6.高校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5日-5月15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洪泽区第四派驻纪检组1891205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