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岗位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个别专业可放宽至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本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不做要求。
特殊说明:对于航空/民航类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如果拥有相关的科研成果或项目;或者一直从事航空/民航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我院可以提供住房、特殊人才津贴或者项目津贴。
2.辅导员岗位
3.教学辅助及行政岗位
4.产业合伙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86867781,邮箱yb8686778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