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专业及相关要求
㈠、“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如表1至3,每名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 表1:“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及科类(不含上海市、浙江省) | |
| 专业名称 | 招收科类 |
| 哲学 | 文科 |
| 历史学类 | 文理兼收 |
| 英语 | 文理兼收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理兼收 |
| 化工与制药类 | 理科 |
| 化学类 | 理科 |
| 计算机类 | 理科 |
| 软件工程 | 理科 |
| 工程力学 | 理科 |
| 物理学类 | 理科 |
| 生物科学类 | 理科 |
| 数学类 | 理科 |
| 网络空间安全 | 理科 |
| 表2:“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上海市) | |
|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不限 |
| 计算机类 |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
| 软件工程 |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
| 表3:“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 | |
|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 历史学类 | 不限 |
| 英语 | 不限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不限 |
| 化工与制药类 | 不限 |
| 化学类 | 不限 |
| 生物科学类 | 不限 |
| 计算机类 | 物理、化学、技术 |
| 软件工程 | 物理、生物、技术 |
| 工程力学 | 物理、生物、技术 |
| 网络空间安全 | 物理、化学、技术 |
㈡、“双特生”的招生专业经考核测试合格后予以确定。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㈢、“国家试点学院”的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㈣、“网络安全卓越人才计划”的招生专业为网络空间安全。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8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