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师资格证>导航 > 最新信息 >海南 >海口

海南:海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从9月22日起接受申请

2009-08-24 23:34:00 来源:海口晚报
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在今年9月22日起连续五个工作日进行。凡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此次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还要提供《幼师上岗合格证》;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据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

教师资格证海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