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民政局、吉林市军分区共同审验,现对本次招聘(3号公告)符合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26日—10月28日,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点击下载>>>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 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