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初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1993年1月6日前,已评聘担任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
(二)报考中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l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1993年1月6日前,已评聘担任中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
6.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本款第1项规定,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的,在资格审查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考试设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方式
中级采用纸笔化考试,初级采用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