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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7月14日至8月2日】

2017-07-13 17:17: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根据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7陕西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务工作公告》,2017陕西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2日,请报考陕西出版专业资格的考生注意报名时间,千万不要错过报名。


  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7月14日至8月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14日至8月4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7日至8月3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网址: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近期证件照,完成注册。(只有经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考生冲洗两张与报名同一底版二寸彩色照片备用,考试通过后*使用。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被视为“老考生”,无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只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


  “新考生”均须经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5.报考人员须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并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报名工作是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的,考生缴费确认后,原则上不可更改信息。若确需更改信息,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删除原报考信息重新报名,并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


  报名条件


  摘自《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人发〔2001〕86号)


  第七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第九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本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摘自《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2001〕86号)


  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补充条件


  摘自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45号)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入口



点击图片进入报名入口

  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1.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西安市北大街147号陕西出版发行大厦(原省新闻出版局)15层,联系电话:029-87205211。


  2.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3);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二)的人员;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六)、(七)的人员)。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对该单位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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