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25号),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
我市参加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232人(含增项),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台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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