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职业化的进程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它留给我们的启示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点: 第一、职业化是以专业化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成为一个为人们所接受和尊重的职业,是和社会工作独特的价值理念、理论基础和工作方法密切相关的,同时,它也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走向成熟的后果。据大卫o菲立浦(David。 G。 Phillips)提出的观点,在十七世纪,职业可以分为两种大类,学术型和非学术型,如律师、医生和神职人员在当时已被公认为学术型的职业,而非学术类的如军人。现在而言,学术型的职业应是一种有组织地将正式的、可以交流的知识体系艺术性地运用于人们生活的各种方面。因此,社会工作职业也属于学术型职业,其明显的特征就是必须接受专门的正规教育和训练的人才才能胜任这一职业。美国的社会工作者都必须经过由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社会工作本科和硕士项目的专门教育。至2000年为止,全美共批准了421个本科、139个硕士和71个博士项目,大约每年有74000名全日和半工半读的学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由此可见,美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先于职业化,首先在高等教育中确立并稳固了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地位和学术地位,才使这一职业(学术型职业)日益为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因此,专业化为职业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